公司不让我离开公司,我该怎么办?急
我在私企工作,与公司老总不合,两个人一在一起就会吵架。1年以来我一直就在精神和情绪的压抑下工作。
昨天我提交辞职报告,他不给我批,要走也行,要答应三个条件:
1、交2万块钱违约金,理由是我违约在先,合同签了三年,我还差2年3个月期满。
2、赔付公司直接或间接损失,估计好几万。可是项目中我只做了一小部分,而且完成的很好。老总说,他跟客户签订了3年服务协议,人员安排已经订了,我走,会给他带来不小的损失。
3、签竞业协议,3年内不许在同行业内工作,每月只给7百块钱补充金。
请问郭律师,公司这样做合理吗,我需要佩服违约金吗,我感觉我没有对公司造成直接的损失啊,我只前在公司很努力,所以成了骨干,现在我在做一个项目,但是,绝大多数都是其他同事做的,而且谈需求得也不是我,我只是项目中较核心的成员之一,这能算给公司造成损失吗,我需要承担吗。 谢谢您。